第六百八十五章 天之争(1 / 4)
从道则之中完全复生的这位至人睁开眼睛。七色字小说网http://m.qisezi.com
但映入眼帘的,便是完美的天道包围着自己。
“合道?!”他立刻惊呼出声,随即双手掐诀。
天垂象,圣人则之,天不以久远更其春冬,也就是说,天道很少改变自己的做法,他们对万物都是一视同仁的。
所以他有办法解决合道的问题。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
眼前完美的天道,做出了改变。
这让他顿时傻眼。
天道……做出了改变?
闹呢!
这是何等自私的天道啊!?
这不符合常理啊!
不过,再怎么惊讶也没用,因为仙天,本身就和昊天完全不同。
昊天不以久远更其春冬,不知多少一年如一日的平等对待众生,但仙天可不一样。
仙天的一切,都是为了自身。
某种意义上,这也是神道特有的‘平等’吧。
平等的蔑视众生,万物皆要容纳于天中。
一切双标行为的背后,都有一条隐藏的唯一标准。
人不会双标,只是在面对不同的事情的时候,会做出不一样的抉择,仙天也是如此。
他唯一的标准就只有一条,那就是一切以自己为中心。
为此,他扼杀了自己世界内的文明,操纵他们作为自己的养料,让他们发挥自己的高级智能去研究出诸多的‘可能性’,然后吃掉他们。
仙天,就是一只暴食的吞噬文明之兽。
他在自己的体内培育一个又一个的文明,然后将他们吃掉,弥补自己的缺点。
这些文明普遍都是畸形的,就好像现在的凡间和真世一样,因为他们存在的意义本身就只是作为仙天的‘灵感’而存在而已。
这位三品至人,立刻领会到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哪怕天道会改变自己,但总不可能坐以待毙,他还有很多手段,对方只是被动的吞噬,没有主动展露恶意,如果只是这样的话,不可能轻易吃掉他!
下一刻,他的法相膨胀,手中也出现了自己的法宝。
和巫道不一样,人道是极其擅长使用法宝的。
他的法宝,是一块青色的竹简。
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或以治,或以乱。
太古时期,凡事书写律领,均以二尺四寸简,举其大数,谓之三尺。
手握此律,可以信天下。
此为天下所共,有一动摇,则人无以措手足。
换而言之,他手中这竹简,便是律法的化身。
他的法相将竹简展开,一个个文字从竹简之中飞出,订立在周围。
“奉至尊令,吾名邢官卿,大唐刑部侍郎,于此乃立刑名之制。”他潇洒一挥,飞出的文字好似星火洪流,冲刷而出,竟然将仙天的道则逼退!
“夫人,有生万物之最灵者也。然而爪牙不足供其欲,趋走不足避其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役物以为养,任智而不恃力者也,故不仁爱则不能群,不能群则不能胜物。人既群居,不能无喜怒交争之情,乃有刑罚轻重之理!”
然后,他继续念诵:“圣人因天讨而作五刑。大刑用甲兵,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
第六百八十五章 天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