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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九章 好汉(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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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仆寺不是寺,乃正规朝廷机构,从前属小九卿,是实权兼要害机构,概因该衙门不但负责皇帝的车马,更负责天下马政,名符其实的弼马温。

    本朝,太仆寺仍掌马政,却隶属兵部,又有南北之分。

    北太仆位于京师,南太仆则位于滁州,

    肃宁境内的马厂是宣德年间留下来的,与这马厂一起的是马户制度。

    到如今,马户早名存实亡,各地保留下来的马厂也屈指可数。

    马厂,是飞地。

    行政上不归地方,而直隶太仆寺下辖典牧署管辖,类似后世的国营农场,区别在于不种地而养马。

    因飞地的缘故,马厂拥有独立于肃宁地方的一套体系,在马厂的地盘上,一切由厂长说了算。

    厂长不是官,而是吏——有品的吏,正九品。

    莫要小瞧了这正九品,杨厂长一年的油水不比肃宁县正印颜良差。

    说白了,天高皇帝远。

    离着京师几百里远,厂长在马厂内要做什么,哪个问得着,管得着,连遮遮掩掩都不用。

    别的不说,就是将马厂的土地废草还耕得来的几千亩土地年租,就足令杨厂长堪比大地主了。

    这位,货真价实的肃宁县首富。

    不过明年,杨厂长就该退了,他也不年轻了,三十五岁上任,在肃宁呆了整整十七年。

    这次,是不得不退,因为他典牧署的姨丈致仕了。


    也是时候退了,十七年来杨厂长捞的也够多了,再不退谁知上面会不会把他当肥猪宰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一朝官员一朝亲信。

    上头都退了,他再赖着不走,那是自己给自己招祸。

    要说这十七年厂长的日子,那真是过得舒坦,并且时不时的有乐子。

    “捉马贼”就是杨厂长最爱干的一件事。

    “马贼”是马厂对于那些偷马骑的泼皮统称,实际上对方也算不得贼,因为他们不敢将马真的偷走,充其量也就是潜进来趁着放马人不注意,上去骑上那么一会。

    只是在马厂看来,未准而骑,不是贼又是什么。

    个个都来偷马骑,这马厂还用不用活了。

    对待马贼,马厂的一贯态度就是严打。

    往死里打,打死了都没关系。

    天塌了,也不关地方的事。

    打官司可以,可谁敢打这官司?

    马厂里的马,哪怕是一匹老马,那名义上都是天子的御马!

    敢偷皇帝的马骑,打你个半死,那是手下留情了。

    去年,杨厂长就亲手将一偷马骑的小贼打断了腿,听说小贼是附近村子里的小泼皮,年纪轻轻不学好,从书堂跑出来跟人瞎混。

    本着从小整治比大了整治更有用的观点,杨厂长那次打的比平时更带劲,当场就把那小子打得半死半活,然后叫人抬了扔厂外面。听说叫附近人给抬回了家,事后是死是活还是残,杨厂长都懒的打听。

    他也根本不怕人报复,要说狠,方圆百里哪个横得过他杨厂长?

    马厂人是不多,但要他杨厂长发个令下去,纠结个几百打手是没有问题的。

    单这份力量,就足以使他傲视周边府县的三教九流了。

  



第四百九十九章 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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