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我们结婚吧(1 / 4)
康学熙正闭着眼睛回忆金珠有哪些曾经被他忽略过的出彩之处时,金珠也坐在湖边的树林里回忆自己到这异世八年来做的几件出格的事情。
刚进初中,她在数学生物等科目上的表现跟以前的杨金珠没有多大区别,唯一不同的是她的作文特别优秀,为此班主任多次把她的文章给那些报刊杂志发去,如果仅仅只是如此,金珠倒还不太担心,问题是她初三那年去参加市里的作文竞赛,凭着一篇前半是古文后半是白话文的文章拿到全市的第一名,这对一个农村的初中生来说似乎难度有点大,因为金珠的古文部分是真正的古文,不是时下那种半吊子的半文半白,以致于当时几个评委们都惊呆了,说是没见过一个初中生能把文言文运用得如此娴熟的。
后来,高一那年金珠带着潘晓玮和西岳一路过关闯进全国的汉字听写决赛现场,她的表现也太扎眼了,除了《红楼梦》里有几个生僻字不会写,别的古籍里的汉字她基本没错过,更糟糕的是她决赛时是凭着一个繁体字取胜的,尽管当时她是以练书法这个借口遮掩过去,可能瞒得住康学熙吗?
再后来,高二那年去参加全国的新思路作文大赛,由于黎想一再跟她说拿到这个奖项就相当于一只脚跨进了那些名牌大学,于是获奖心切的她再次用文言文写了那篇著名的《孝道》,再一次引起了轰动。
如果这些都可以用勤奋和天分来解释,因为毕竟这样的人才也不是没有,每年的高考作文总有一两篇用文言文写的,可是后来的刺绣和绘画却是无论如何也解释不通的。
那些失传的针法和她娴熟的绘画技巧是绝对经不起有心人的推敲。如果康学熙要查,应该很容易查到她的漏洞。
越想金珠越觉得心下发凉,康学熙应该是已经怀疑或者是发现了她的来历,不然的话他不会用一张价值两个亿的古琴来试探她,对那些不识货的今人来说,恐怕珠宝、现金、房产什么的更能打动她们,而不是一张千年前的唐琴。
唐琴。唐琴。金珠上一世就有两张唐代大师的名琴,一张是母亲送她的雷霄制作的“伏羲式”九霄环佩琴,另一张便是雷威的“春雷琴”。后者比前者更为难得,是康王送给金珠的聘礼之一。
奇怪,她怎么会想到康王?
自从判断这个康学熙是来自宋之后的某一个时期后,金珠便很少想起康王来。
虽说她对他是满腹的愧疚和同情。当时也陪着他一起上了黄泉路,可事实上她对他的感情并不深。因为两人总共就见过那么有限的三四次面,说了总共不到十句话,还包括新婚那天他被刺杀时见的那一面和说的那些话,所以他对她来说比一个陌生人强不了多少。唯一的不同是两人拜过堂,共过生死。
不过不能否认的是,当时的康王对这桩婚事还是很认可的。这个从他当时送的聘礼便知一二,大概是听闻过金珠的才气。所以他送的聘礼除了一般意义上的金银珠宝、古董家具和衣料首饰外,还有不少名贵的字画和稀罕的玉石瓷器以及那张雷威的瑶琴。
送琴,送情,琴意,情义,当时金珠的母亲还曾经夸过康王的用心,因此彼时的金珠也对这桩亲事充满了期待,可谁知现实竟是如此的讽刺,他倒是给她送琴了,可她还他的却是灭顶的灾难。
时空斗转,谁能想到千年之后的今天,又有一个人送一张名贵的琴来给她当聘礼,金珠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聘礼,呵呵,聘礼。
不对,他有未婚妻了,已经谈婚论嫁了,金珠在他眼里顶不济就是一个他打算收的妾
第三百五十六章我们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