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 嫉妒是种罪(1 / 3)
第三天刘健就拿到了华思俊的资料,看完之后,刘健只有一个想法,这样的人怎么不去死。《《》》()
华思俊,男,四十一岁,十几岁就在社会上混,不到二十就加入了台湾最大的黑帮之一竹联帮,成为了一个打手。二十四岁的时候,因为失手伤人致残蹲了监狱。不到三十岁就放了出来,因为蹲过监狱,又有足够的资历,就成了帮里的红人,在原来的老大入狱后,成功上位,成为了台南的黑道大哥。
如果说这些资料正常的话,那么他接下来做的事就是人神共愤了。他看上了一个旺铺,想要低价买下来,对方不肯卖,将对方的一家老小,活活的烧死。因为受保护费,逼的很多人连店铺都不敢开,搬离台南。贩卖毒品,致使很多人家破人亡。
而他做的最多的就是放高利贷,先是引诱那些有钱人赌博或者吸毒,在对方没钱之后,放高利贷给对方。他同别人的不同在于,其他的只要收了钱,事情就结束了。
而华思俊是没发现一个客户,一定要将对方的全部身家榨取干净,之后还会逼迫着借贷人,像所有的亲戚好友借款,直到对方实在拿不出钱来后,他会令对方拿家人抵债,无论对方是有老婆还是女儿都会被他抓来接客,甚至有一个年轻人他四十岁的母亲,都被他抓来接客还债。
华思俊最变态的行为就是喜欢当着对方的面,奸淫对方的亲人,无论是对方的妻子,女儿,还是母亲。可以说这是一个做事没有底线的人渣。
和他对待敌人冷酷不同的是,他对待自己的手下很好,凡是跟着他的都有大笔钱拿,大量女人可以享受,所以尽管华思俊的名声很不好,可是他的小弟众多,依然是台南最有名的黑帮大哥。
当然那是他早起的行为,在过了三十五岁之后,他开始不再盯着这些小门小户,而是打上了一些大公司大财团的主意,天堂鸟公司就是他得手个一个目标。
资料里也写到,华思俊最生意很不讲究诚信,在此之前他有过其他公司买它手上公司而被他下套的经历,要不是对方也有着黑帮背景,恐怕也被他吞了下去。
看到这里刘健就知道自己不可能出面购买他的公司,要不然自己能不能活着离开台湾都不好说。
刘健骂道:“就这么一个人渣,就没有找他寻仇的吗?”
孙阳说道:“不仅有,还有很多,都没有成功,华思俊很注意自己的安全。那些真正的大富豪他从来不惹,遇到同样有黑帮背景的人,他也是以谈判为主,很少下狠手。这么多年来,最接近成功的是一个叫姜晓艳的女人,她的父母因为华思俊的陷害,走投无路开煤气自杀。而当时的姜晓艳还小,在亲戚家躲过了一劫。后来不惜卖身接近她,可惜到底是女人,只伤了华思俊没有杀了他,而那个姜晓艳据说被**致死。”
刘健挠了挠头道:“这么说,这个家伙看起来还是一个聪明人。不惹其他的黑帮,就不用担心黑道的寻仇。不惹大富豪,是怕遭到政府的打压,也怕那些富豪的********。他只逼迫着小老百姓还有那些小老板,所以虽然搞得天怒人怨,实际上还没有上去大台面。”
孙阳点点头道:“确实是这样,不过从去年开始他开始变样,盯上了大公司,不过每次下手的时候,他都会将对方调查清楚,而且他做事从来都是赶尽杀绝不留后患,所以到了现在还顺风顺水。”
刘健知道这样的古惑仔才是最烦人的,也是最恨人的。真正的黑帮老大,一般都会慢慢转去正途,或者说做一些大生意,慢慢的洗白。他们对普通老
第四百一十八章 嫉妒是种罪